【公告】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
發佈者 :
林可凡專任助理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
補助申請說明
-
目的
鼓勵本校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學生於國際學術會議發表研究成果,強化國際學術交流與競爭力。 -
申請資格
-
本校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)。
-
以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/National Chi Nan University」名義發表之論文。
-
已申請但未獲國科會或其他校外單位補助者、學士班學生可直接申請。
-
若當年已獲國科會國際會議補助,不得再向國科會重複申請。
-
-
補助項目與定額金額
發表方式
亞洲(教師/學生)
非亞洲(教師/學生)
Oral
20,000/15,000元
30,000/25,000元
Poster
15,000/10,000元
25,000/20,000元
※ 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,補助額外加發新台幣5,000元。
-
補助範圍
-
機票費、註冊費、生活費(國際會議於台灣僅補助註冊費)
-
申請流程與表單欄位
流程:
-
下載並填寫【補助申請表】
-
檢附下列資料
-
申請表
-
論文邀請函/接受函影本
-
論文摘要
-
會議相關日程表
-
國科會/外單位未獲補助證明(如適用)
-
指導教授推薦函(學生)、低收入戶證明(如有)
-
-
至會議舉辦前一個月,寄送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
-
依申請時間隨到隨審,直到年度經費用罄
表單主要欄位包括:
-
申請人基本資訊(職稱、單位、學籍、聯絡方式)
-
近三年參加國際會議紀錄
-
會議資訊(名稱、網址、主辦單位、地點、時間)
-
發表論文題目(中英文)、發表方式(Oral/Poster/Others)、參與方式(實體/視訊)
-
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情況(國科會、他單位)
-
本表及檢附文件清單檢核
-
簽名、單位核章、核定金額
重要規定與注意事項
-
每篇論文只補助一人,同一人每會計年度以一案為原則
-
申請赴大陸及港澳地區國際會議,限國際組織主辦者
-
受補助者回國後2個月內須完成報告及核銷(辦理逾期停權一年)
-
Oral發表須繳交錄音檔、PPT佐證;Poster需現場照片
聯絡資訊
-
補助規定全文&表單下載入口
-
國際及兩岸事務處 僑陸組 約用助理員
許孟瑜小姐(分機3673)
Email:yuyu@ncnu.edu.tw
瀏覽數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