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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

發佈單位 : 地方創生與跨域治理碩士學程 發佈者 : 林可凡專任助理
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

補助申請說明

  • 目的
    鼓勵本校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學生於國際學術會議發表研究成果,強化國際學術交流與競爭力。

  • 申請資格

    • 本校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)。

    • 以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/National Chi Nan University」名義發表之論文。

    • 已申請但未獲國科會或其他校外單位補助者、學士班學生可直接申請。

    • 若當年已獲國科會國際會議補助,不得再向國科會重複申請。

  • 補助項目與定額金額

    發表方式

    亞洲(教師/學生)

    非亞洲(教師/學生)

    Oral

    20,000/15,000元

    30,000/25,000元

    Poster

    15,000/10,000元

    25,000/20,000元

    ※ 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,補助額外加發新台幣5,000元。

  • 補助範圍

    • 機票費、註冊費、生活費(國際會議於台灣僅補助註冊費)

申請流程與表單欄位

流程:

  1. 下載並填寫【補助申請表】

  2. 檢附下列資料

    • 申請表

    • 論文邀請函/接受函影本

    • 論文摘要

    • 會議相關日程表

    • 國科會/外單位未獲補助證明(如適用)

    • 指導教授推薦函(學生)、低收入戶證明(如有)

  3. 至會議舉辦前一個月,寄送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

  4. 依申請時間隨到隨審,直到年度經費用罄

表單主要欄位包括:

  • 申請人基本資訊(職稱、單位、學籍、聯絡方式)

  • 近三年參加國際會議紀錄

  • 會議資訊(名稱、網址、主辦單位、地點、時間)

  • 發表論文題目(中英文)、發表方式(Oral/Poster/Others)、參與方式(實體/視訊)

  • 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情況(國科會、他單位)

  • 本表及檢附文件清單檢核

  • 簽名、單位核章、核定金額

重要規定與注意事項

  • 每篇論文只補助一人,同一人每會計年度以一案為原則

  • 申請赴大陸及港澳地區國際會議,限國際組織主辦者

  • 受補助者回國後2個月內須完成報告及核銷(辦理逾期停權一年)

  • Oral發表須繳交錄音檔、PPT佐證;Poster需現場照片

聯絡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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